江苏徐州金泉电子商务城二期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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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泉电子商务城二期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江苏原文链接地址金泉电子商务城二期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泉电子商务城二期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泉电子商务城二期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南侧,九旭大道东侧。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金泉电子商务城二期道路铺装、消防管网、给排水管网等。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招标范围:金泉电子商务城二期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号。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申请人采用******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cn/jryd/index.html)。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开户行:******睢宁八一路支行
账户号:************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第二个工作日起,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向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递交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单后办理退款手续,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时,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xzhynew/);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 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上发布。
**.其他
**.*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徐州******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地 址:睢宁县永安西路新城尚品*-***室
联 系 人:颜铎 联 系 人:朱轩億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