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4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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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德阳)*********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特变电工(德阳)*********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股权)转让方名称
四******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详见北交所备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挂牌期间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北京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