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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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保障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淮安市****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保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AZC-**********)原投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五、商务部分”中:
*、非中小企业的中标供应商付款按下列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额的**%款项;****年*月进行中期审核,经专家评估,完成预定工作和达到相应质量要求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额的**%款项,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阶段性工作报告;项目到期后**个工作日内进行专家评审终期验收,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款项。
现澄清为:
*、中小企业的中标供应商付款按下列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额的**%款项;****年*月进行中期审核,经专家评估,完成预定工作和达到相应质量要求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额的**%款项,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阶段性工作报告;项目到期后**个工作日内进行专家评审终期验收,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款项。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