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信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口镇双狮村、旺 村、高岭村及岭上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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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信宜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快信宜市城市化进程,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信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口镇双狮村、旺 村、高岭村及岭上村)》(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 现将《方案》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信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口镇双狮村、旺 村、高岭村及岭上村)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号) 二、批准时间 ****年**月**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共涉及*个调入地块,面积合计为**.****公顷,位于水口镇旺 村、双狮村、高岭村、岭上村。调入地块期末土地规划地类为农用地**.****公顷(其中园地*.****公顷、林地**.****公顷),不符合《信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 现拟定《方案》如下:将位于水口镇旺 村、双狮村、高岭村、岭上村共**.****公顷的规划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分区原为*.****公顷的一般农地区,**.****公顷的林业用地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后均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后,信宜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变,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保有量不降低。 四、规划图件 调整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特此公告。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