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2021年入河排污口“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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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入河排污口、机动车检测机构、核与辐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南环字〔****〕**号)要求,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年一至四季度建成区入河排污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全年完成抽查检查建成区工业入河排污口**个、生活入河排污口**个,抽查检查结果将全部进行公开。下一步,将更新并建立****年建成区入河排污口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二批)的通知》(桂环发〔****〕**号)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入河排污口溯源执法,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