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中心城区灯光照明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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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中心城区灯光照明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名称 象山县中心城区灯光照明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 交易登记号 **GC***** 交易类别及阶段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你方于****年**月**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中心城区灯光照明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范围:①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②建安工程承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范围为灯具采购安装、输变电(中控)系统设置及相关附属设施提升改造等工程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③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价:****.****万元(下浮**.**%)。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总承包项目经理:冯湘斌,注册证书及证书号: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浙****************;设计项目负责人:屠旭峰,注册证书及证书号: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施工项目负责人:冯湘斌,注册证书及证书号: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浙****************;其他人员: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文件进行配备。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天内到 象山县****** 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年**月**日(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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