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沙河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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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沙河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沙河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园区硬化工程、绿化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等,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内容为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期:**日历天;*、建设地点:平顶山港叶县港区码头;*、工程质量: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平公资采********号-*招标文件内的******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设总部大厦 P****,***,***.**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沙河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日历天刘小伟豫 ************四、评审专家名单贾朝辉、杨若冰、仓川、刘军红、陈欢欢(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价格【****】****号文及发改办价格【****】***号文工程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平顶山市地方海事局(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航务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交通大厦联系人:苗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号**层****号联系人:杨彪 张子良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彪 张子良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