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杨玲与河南青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明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2021)皖1102民初1202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皖****民初****号
陈明球:
本院受理原告杨玲诉河南******、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皖****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