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牌坊坡路(五龙路~双福家园安置房)市政工程监理第3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近期社保系统调整,部分潜在投标人反映无法提交社保证明材料。针对此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对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职状态予以证明:
(一)上传社保缴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上传项目管理人员在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法律后果。
本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招标人:宜昌市******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