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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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国家******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 评估对象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 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 其它披露事项详见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基金和委托方式受让。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万元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本项目一经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即可对本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或核准材料、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将被扣除:(*)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情况,******股权现状受让;(*)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在本次股权转让时,受让方******的全部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