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新湖街道社区防疫卡口安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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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新湖街道社区防疫卡口安保服务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新湖街道社区防疫卡口安保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家公司入选,该公司是广东******。 EndFragment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因情况紧急,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按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广东******为本项目供应商。 EndFragment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广东****** EndFragment 项目成交金额: **.*万元 EndFragment 服务内容和承诺: 对辖区**个重要卡口加强**小时轮班值守(*个社区,每个社区*个卡口),每个卡口每天安排*人,共计**人。服务时间为*月-*月(*个月),主要负责协助卡口查验工作,包括检查卡口出入人员健康码、测体温等。确保守好社区防疫的第一道防线,维护社区稳定安全。 EndFragment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号 联系人:黄福堂 联系电话:****--******** EndFragment 公告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