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43号101、201室及船山路321号107-2、110、201、301室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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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户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号***、***室及船山路***号***-*、***、***、***室的房产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注意事项:一、本次拍卖实为整体拍卖。二、拍卖房产存在租赁情况,腾退时间较长,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腾退风险。三、拍卖房产部分存在与其他房产打通的情况,拍卖按房产现状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拍品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四、竞买人有义务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对不动产拍卖涉及的税费、房产交易相关政策等进行了解,如未符合当地相关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院已委托北京******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标的咨询电话:**********,***-********预展时间:疫情期间本标的暂不组织预展。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等相关部门了解)。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开 户 名:(****)京**执恢***号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詹法官***-********监督电话:*****联系地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