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叶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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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法院****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采购内容:购置多功能会议室软件设备、智能安检闸门、档案密集柜等业务装备。*、交货期:? **? 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购置多功能会议室软件设备、智能安检闸门、档案密集柜等业务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北侧鹰城铭座独幢西单元 ** 层 **** 号房 *******.**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叶县人民法院****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四、评审专家名单:张瑞丽 、付群兴、裴志红、郑战辉、侯宏伟(业主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叶县人民法院地址:叶县广场东街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号楼*楼*-*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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