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延吉市农业农村局延吉市美丽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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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美丽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延吉市美丽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延吉市人民路****号****)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CG***
*.项目名称:延吉市美丽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万元/年,服务期限*年)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确定一家服务机构对延吉市小营镇、三道湾镇、依兰镇、朝阳川镇四个镇区及所辖**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及对延吉市辖区内河道清理出来的垃圾负责运输及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
①服务范围内镇村垃圾收运方案制定、环卫设备配置优化作业;
②镇村日常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和越冬垃圾合理处置、清运作业;
③镇区主要道路(国道、省道不在服务范围内)的机械清扫、人工清扫保洁、以及村屯公共区域白色垃圾捡拾工作(进出村屯的道路各延伸***米作为考核起止点,国道省道不在服务范围内)﹔购买方需将服务范围内以及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清理完毕,镇区及所辖农村公厕深掏见底后,双方确认后再进行交接;
④八道村和朝阳川镇各一座移动式压缩中转站(单机位)运营;
⑤农村公共厕所以及农厕改造后(****座)的居民厕所的清掏或吸污转运工作;
⑥冬季对保洁范围内的镇区的主要道路(国道、省道不在服务范围内)机械、人工除雪;
⑦智慧环卫管理平台的搭建、项目运营管理以及其他应急保障工作等;
⑧对延吉市辖区内河道清理出来的垃圾负责运输及处理。
(*)标段划分:*个标段。
(*)服务地点:延吉市 * 个镇 ** 个行政村范围内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上一年度(****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吉市人民路****号****)四楼招标部。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 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上一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楼开标*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号
联系人:金赫泽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艳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延吉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延吉市财政局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电话:****-*************
****年**月**日附件: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注:委托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