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创新大道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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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创新大道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gc******-***)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修改内容发布如下:
*、问: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建市函〔****〕**** 号”文和《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适用****号文实施导则》文件精神,投标人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请问该项目是否执行****号文件精神。
答:本项目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市函[****]****号规定,本项目的J值为**%,投标人在报价时要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J值下浮率的同时投标报价分别不得低于所对应控制价的**%的规定。
*、问: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五条中提出了“本项目不接受涉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在被调查的企业投标”要求。 首先关于此项要求我企业并未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受到任何相关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且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条例、管理办法,均未明确处于调查期的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并且在“昌盛花园安置小区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滁州市琅琊区安庆路以北路网工程”、“恒丰路(中都大道至滁州大道)项目”以及“滁州经开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EPC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市、“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滁州市******”、“滁州市明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及“滁州市******”业主单位均取消了这项条款的要求。 在此我企业希望项目业主单位能够取消“本项目不接受涉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在被调查的企业投标”的要求,恳请业主单位进行澄清并予以我企业正常的投标机会。
答:删除此项。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开标地点变更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次答疑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没有解读或者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这个层 此处可参考滁州市政府来做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