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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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 项目编号:AHJD****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金****** 中标金额: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元/半小时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小时内封顶价:*.*元 电动汽车:*元/度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招标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孙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B-**层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B-**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建筑大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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