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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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
项目编号:AHJD****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金******
中标金额: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元/半小时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小时内封顶价:*.*元
电动汽车:*元/度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智慧充电桩bot项目。招标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孙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B-**层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B-**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建筑大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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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