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信宜市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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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解决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近日,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我市全面清查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即基建项目并非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才能进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在全面清理已竣工并长期使用未转固项目期间,项目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建管理,全面清理基建会计账务。清查重点是****年*月*日前已经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求***%转固。根据资产系统报表统计数据,我市符合转固的在建工程有****万元。截至**月**日,已经全部转为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