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保亭县保兴西路南侧“聚仙阁”第四栋一单元0702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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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第一次拍卖)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海南******所有的登记在曾秋榕名下位于海南省保亭县保兴西路南侧“聚仙阁”第四栋一单元****房屋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对买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请竞买人注意风险。上述房屋未办理产证,可能存在二次过户的风险,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房屋现状为毛坯, 该房屋所在小区未竣工验收请竞买人实地核实。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海南省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