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居巢经开区亚父园区前进路延伸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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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居巢经开区亚父园区前进路延伸段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居巢经开区亚父园区前进路延伸段项目 项目编号:****AMM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安徽居巢经开区亚父园区前进路延伸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太原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二期*号楼*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伍拾柒万壹仟陆佰贰拾贰元壹角柒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太原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二期九号楼四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伍拾柒万壹仟陆佰贰拾贰元壹角捌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化珍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安徽居****** 地址:巢湖市旗山路枫苑公寓内 联系人:凌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巢湖****** 地址:巢湖市东风西路***号 项目负责人:尹俊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 ****年**月**日 附件: 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jpg评标情况一览表--****AMMGZ*****.xls中标候选人信息表--****AMMGZ*****.doc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e**f*-****-**e*-*e**-**aaa*c*****.html?ztbtab=*********&biaoduanguid=**d*****-ddba-**bd-*dab-*a*c**ed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