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新邵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医养融合集中供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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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医养融合集中供养服务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采购人(全称):新邵县民政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新邵巨口铺老年病医院(普通合伙)(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医养融合集中供养服务(*)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项目内容:为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医养融合集中供养服务(*)项目负责人:谢松峰。*.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小写:¥*******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具体标的见附件。(*)合同价格形式:双方约定。*.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决定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服务期限内,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不能续签,采购人则可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新邵巨口铺老年病医院方式:提供养老服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定期或不定期评估乙方的服务质量和院内各种养老、适老设施是否安全及达标。(*)甲方将需要长期或短期住养的养老服务对象安置于乙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照料、护理内容及方式支付相关费用。(*)服务对象需入住乙方,必须报请甲方业务股室同意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应在院内设立专属养护中心,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服务对象的住宿生活标准、作息时间与同院养老人员相同。(*)乙方应确保服务对象的人权尊严,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服务对象在养护院的(含救助区)照料、护理、治疗期间,若发生人身伤害、医疗事故、人员走失等事故,则由乙方负责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对象在养护期间所产生的护理照料和生活费用。若甲方逾期或拒绝支付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新的服务对象。(*)如服务对象需要转院治疗,需及时报甲方同意后,并迅速转移至相关医院治疗,后续费用由甲方与治疗医院协商解决,并由乙方办理相关出、入院手续,甲方可配合。(*)乙方对甲方移交以及甲方委托移交的服务对象,若发现病情或伤情严重,可以建议甲方送至相关医院。若接收后应确保生命安全:若服务对象突发急病等紧急情况,乙方可以治疗时,应第一时间对服务对象实施抢救措施,可事后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急救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无法治疗,应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同时通知甲方,送上级医院急救,急救费用由甲方向急救医院支付。如乙方工作失职,造成延缓治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服务对象在乙方医院意外猝死,由卫生医疗部门、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费用标准(*)本协议全年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万元。具体费用标准为: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老年人:****元/人/月;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老年人:****元/人/月,含且不限于住宿费、生活费、护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如服务对象在乙方寿终、病故、突发性死亡等,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处置的,另收取临终关怀费和善后费****元。*.付款*、按实际供养人数结算,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经费由集中供养点于每月**日前报当月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花名册到县民政局进行核实后,按照收费标准每季度月末将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本季度住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转入集中供养点单位帐户。*、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名单应为甲方业务股室审批后认可的人员,未经甲方审批认可的其他服务对象则与甲方无关。*、本项目无预付款,不需提交履约担保。*.退出机制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受托方限期退出管理:(*)委托方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对受托方的服务进行测评,连续两次考核得分**分以下。(*)由于受托方服务质量原因,连续两次发生有恶劣影响的事件。(*)因受托方管理不善,导致服务对象走失、打斗致残,或由于食堂管理不善引起食品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经司法鉴定属于受托方责任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因受托方管理行为不符合管理规范,经委托方监督、通知、整改后还不能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的。(*)其他:管理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违反国家关于劳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税收等法律法规,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上述情况后,委托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进入退出程序,在委托方未完成新管理方招投标程序引进新管理机构,受托方不得擅自终止管理合同,退出前需保障特困人员的正常服务不受影响,并配合完成新管理方的交接工作。*.违约、索赔*.*违约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甲方不按时支付托管经费,导致乙方工作无法进行; *.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乙方经营中出现第*条所列可达到退出机制的情况。(*) 乙方原因造成人员素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等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索赔 (*)当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根据损失情况向对方发出索赔。(*)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索赔事件发生后一方应于**天内向另一方发出索赔通知。**.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一)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生纠纷后,在双方协商、调解或法院裁定前,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使机构工作正常进行。**.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年**月**号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代理公司及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新邵民政局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 户 银 行:帐 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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