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雄安新区2021-202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评定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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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评定服务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APR?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评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的规定,投标报价均值不宜作为评标基准价。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做出如下调整:
原文为:
消防法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部分报价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值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消防法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部分报价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值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现修改为:
消防法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部分报价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消防法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部分报价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配置 注②”做出如下调整:
原文为:
②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②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第三方机构记载的投标人支付的工资流水证明或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代缴代扣的个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评分标准“*. 服务团队配置 注②”做出如下调整:
原文为:
②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②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第三方机构记载的投标人支付的工资流水证明或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代缴代扣的个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原文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口***号,如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开标,以后续通知为准)。
现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口***号,如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开标,以后续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中未做特殊说明的部分,均适用于全部*个标包。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号*号楼A栋*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金良 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