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0年新泰市禹村镇0.8万亩高标椎农田建设管材及出水口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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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泰市禹村镇*.*万亩高标椎农田建设管材及出水口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年新泰市禹村镇*.*万亩高标椎农田建设管材及出水口采购项目。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后附采购清单。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新泰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使用要求。
*.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采〔****〕** 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内到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序号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备注*******高级工程师*唐******工程师*杨茂和泰安市理工学校高级技师*.本项目已经专家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郭科长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联系人:吕艳慧
电 话:***********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西首附件: 禹村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