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淅川县公安局信息化整合与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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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公安局信息化整合与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淅川县公安局信息化整合与平台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受淅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淅川县公安局信息化整合与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局信息化整合与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FCG*********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淅川县公安局信息化整合与平台建设(详见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预算:***.**万;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张崇(评委会主任)、洪涛(采购人代表)、马岩、陈文强、申坤。
五、中标结果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单位:河南******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光武西路光彩国际 ** 栋 *** 号
金额:*******.** 元(壹佰玖拾玖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六、中标标的
详情见附件
七、中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年*月**日,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有效可查询方式,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公安局
地 址:淅川县北区楚都大道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质监站小区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