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城区污水管网整治修复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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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区污水管网整治修复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招标人名称: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代理机构名称:宣******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项目名称宣城市城区污水管网整治修复工程监理项目编号XCS-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 号甲**** 户
投标报价:*.**%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卢正亮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企业业绩:
*、 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工作区、货运区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四标段*、 临沂市沂蒙南路工程 PPP 项目监理二标段
项目经理业绩:
*、 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工作区、货运区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四标段*、 临沂市沂蒙南路工程 PPP 项目监理二标段
其他:
企业奖项: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年颁发“先进监理企业”
总监奖项: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年颁发“金牌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 地址:上海市澳门路***号三维大厦**层
投标报价:*.**%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冯宪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企业业绩:
*、南外环东延道路工程
*、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快速路工程一标段(新世纪大桥至
章江大桥西侧)监理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快速路工程一标段(新世纪大桥至
章江大桥西侧)监理
其他:
企业奖项: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年颁发“先进监理企业”
总监奖项:上海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年颁发“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节路**联合广场*-*
投标报价:*.**%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张卫红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企业业绩:
*、贵惠大道(青岩至惠水)道路工程监理 A 标段
*、马场南部新区路网工程(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
项目经理业绩:
*、贵惠大道(青岩至惠水)道路工程监理 A 标段
*、马场南部新区路网工程(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
其他:
企业奖项: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年颁发“先进企业”
总监奖项: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年颁发“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