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关于PS拍-2021-2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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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S拍-****-**号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地块概况:事项编号地 点面积(㎡)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PS拍-****-**号莆田市涵江区白塘湖分区单元(******-**)莆涵大道(南环城路)南侧地块控规范围内约*****.**见规划条件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年**月**日上午*:**至**:**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本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法详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