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东国土告字(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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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国土告字(****)*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宗地编号位置空间范围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起始价(万元、人民币)竞买 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增加幅度出让年限土地评估报告备案号****-*号北至尚庄村,东至***国道,西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前海子村土地。地表工业用地*****容积率>********万元及其整倍数*********BB********-*北至尚庄村、前海子村土地,东至***国道,西至尚庄村土地、前海子村土地,南至园区道路。地表工业用地*****容积率>**********万元及其整倍数*********BB****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地块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网上交易文件》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合竞买各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明确联合申请人中的一方实施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价、竞价,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竞买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于工作日内到泰安市建设大厦(东岳大街***号)*楼东大厅***房间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电话:****-*******联系人:吕松
*、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宗地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具体要求,可到泰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下载并认真阅读《土地竞买操作手册》。
五、公告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网上交易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网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止(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止(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竞买人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宗地竞买人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
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向兴业银行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可按保证金缴纳指南操作并点击到账查询进行核实)。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
六、交易系统全天**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
七、地块网上报价期限为:
起始时间:****年*月**日*:**,
截止时间:****-*号地块****年*月**日**:**时;****-*号地块****年*月**日**:**时;
八、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网上交易成交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土地竞得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及时办理用地及土地登记手续。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竞买人如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联 系 人:李子胜 杨阳
联系电话:****-*******
十一、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附件: ****-*规划函*.jpg 附件: ****-*地块挂牌出让须知.doc 附件: ****-*规划函*.jpg 附件: ****-*规划函*.jpg 附件: 宗地号变更函.jpg 附件: ****-*规划函*.jpg 附件: ****-*.jpg 附件: ****-*地块挂牌出让须知.doc 附件: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