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宿松县中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更新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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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G-SS-****-***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中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更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卫宁******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弄*号*楼B**
成交金额:玖拾捌万元整(******.**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名称门诊医生站放射科 PACS系统静态知识库品牌卫宁健康卫宁健康卫宁健康规 格型 号门诊医生站 V*.*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应用软件 V*.*临床知识库*.*数 量*套*套*套单 价*****元******元******元五、评审专家名单:郭文瑞、王全军、葛小伟、黎承岳、程良
六、成交候选人业绩:
(*)湖南省攸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山东省博兴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一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采购
(*)福建省晋江市口腔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采购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扩建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金额为:*****元,由中标人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松县中医院
地址:宿松县宿松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
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西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十一、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一览表宿松县中医院
****年*月*日没有关联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解读文件、解读标题主体end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皖ICP备********号附件 皖公网安备 **************号主办: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E-mail:ssxgkb@***.com县政府值班电话:****-*******县政府网站电话:****-*******本网站已被访问: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