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宿松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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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G-SS-****-***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号骏业财富中心A座**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采购项目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 *、咸宁市中心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系统 *、荆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安欧洪流 李波 陈宏松 张燕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号文计取,金额为:*****.** 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评标一览表 宿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年**月**日没有关联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解读文件、解读标题主体end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皖ICP备********号附件 皖公网安备 **************号主办: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E-mail:ssxgkb@***.com县政府值班电话:****-*******县政府网站电话:****-*******本网站已被访问: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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