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23幢211、311室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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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幢***、***室住宅房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安徽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FC********项目名称
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幢***、***室住宅房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含所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
(*)本次转让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成功转让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办证等相关手续,办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增值税、所得税、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由转让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转让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受让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由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受让方。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