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实施东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东山县好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东山县好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项目位于樟塘镇南埔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樟塘镇南埔村集体土地*.****公顷。其中:果园*.****公顷、有林地*.****公顷、其他林地*.****公顷、坑塘水面*.****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均属南埔村集体未承包到户的土地。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号)以及《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东政综〔****〕**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樟塘镇南埔村征地区片综合**.***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果园、坑塘水面*.**,有林地、其他林地*.**。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我县青苗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办法执行。房屋拆迁由樟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未涉及农业人口。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号)规定,符合《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山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综〔****〕***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山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综〔****〕***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东山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