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三院中心供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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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中心供氧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
二、项目名称:市三院中心供氧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海大道**号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中心供氧系统品牌(如有):强盛规格型号:详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数量:*套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恒坚、喻廉、徐红、常艳林、丁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中标价大于 *** 万,代理费=*** 万**.*%+(中标价-*** 万)
**.**%,若中标价低于 *** 万,代理费=中标价**.*%,不足 **** 按 **** 元收取。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作无效标处理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能发******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 号金融港中心 B* 幢办 ****-****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刘欢
电话:***********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