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周宁县山海协作产业园土地平整项目三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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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年*月*日在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
地 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号坤元大厦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周宁县山海协作产业园土地平整项目三期工程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元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密实度≥**%。
工期:**个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黄光镖,二级建造师,闽****************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魏文成(主任)、汤铨、陈磊、张金旭、龚铭春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技术负责人姓名: 陈桂珠 ,职称证号: 闽特Z***-***** 。 *、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后的造价按照可竞争部分下浮**%计算。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监督部门名称:周宁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十、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有解读类的展示在正文上,否则展示在正文下相关链接{{ el._doctype }}: 【反向关联】附件下载评论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