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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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雨城区全部行政区域。二、雨城区行政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四、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本通告自****年*月**日起施行。原《关于雨城区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