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蜀府泰汇实业有限公司所持21间商业房产转让项目-成都市锦江区马家沟135、137、139、141号1层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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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间商业房产转让项目-成都市锦江区马家沟***、***、***、***号*层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所持**间商业房产转让项目-成都市锦江区马家沟***、***、***、***号*层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系******持有的**套商业用房单套转让,每套商业用房交易成功后由产权持有方与受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本次转让标的部分涉及租赁。标的租赁及优先购买权事项详见《资产明细表》。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间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报名网站上进行报名申请,采用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在挂牌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标的均涉及抵押,相关事项详见《资产明细表》。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优先偿还抵押权人,转让方按照相关要求与抵押权人解除抵押关系。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年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若无法完成解除抵押手续或转让方原因造成无法为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若涉及租赁的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受让后需继续承接原租赁合同,履行原租赁合同,交易标的交付后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本次交易完成后,涉及权证办理过户中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交易过程中涉及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转让标的交付前的水、电、气、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租赁的,由原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开具标的处置价款(含税价)的增值税发票。 *.交易保证金退还条件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且被扣除相应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的退还条件如下(原渠道无息退还):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将已生效的合同递交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转让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同意退还受让方剩余保证金的函。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一)转让方应当在按时、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按房屋现状将该房屋交付给受让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办理下列各项手续: (*)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相关费用的支付。 (*)签署《交接清单》。 (*)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二)受让方应于转让方通知的交付日前往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如受让方无故不接收该房屋的,则自转让方通知的时间届满的次日起,视为该房屋已交付。在办理交接手续之前,受让方应付清根据《房屋转让合同》规定受让方于该房屋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转让方无义务将该房屋交付给受让方,但受让方仍应按《房屋转让合同》约定缴纳自交付日起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本次标的查看的联系人:廖倩,联系电话:***********,查看标的时间为公告期内上午*点-**点,下午*点-*点。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明细表》及《房屋转让合同》,《评估报告》《租赁合同》于公告期内到转让方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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