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关于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扶龙村、大寨村、利试村等四个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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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地块验收暂行办法》(粤国土资耕保发〔****〕**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信宜市实际用地情况,信宜市在白石镇启动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信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扶龙村、大寨村、利试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大塘村、坳头村、岳龙村、四方田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细寨村、垌新村、吉度村、河坝铺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和《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白鸡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定于****年*月**日对该方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及镇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年*月**日下午*点  二、听证会地点: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楼会议室  三、听证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报名有关事项见《听证会须知》。  四、举行听证会单位:信宜市自然资源局  五、联系人:刘道全联系电话:****-*******  苏前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见《听证会须知》  特此公告。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附件:听证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就《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扶龙村、大寨村、利试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大塘村、坳头村、岳龙村、四方田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细寨村、垌新村、吉度村、河坝铺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和《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白鸡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举行听证会。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复垦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由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指定:  (一)信宜市相关单位(住建局、发改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科工商务局等)代表各*人;  (二)白石镇镇政府及自然资源所各*人;  (三)拆旧地块涉及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各*人,村民代表各*人。  三、单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村民持本人身份证到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经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指定后获得代表资格,发给《听证通知书》,凭证入场。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人员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个,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由听证举办机构发给《旁听通知书》。  四、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听证项目的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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