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远安县炉子山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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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远安县炉子山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远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YAGJS****-******-**(*)
*.*工程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电梯产品按 GB****-****《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维保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投标人是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的,******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并保证代理商能够自行提供销售、安装 、保养、维修等一系列服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上传营业执照和委托代理授权书的原件彩色扫 描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乘客电梯所有型式的级别为B级及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资质。( 上传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原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上传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必须在宜昌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具体要求:(*)投标人固定维保单位是该电梯生产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该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若投标人固定维保单位不是该电梯生产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则该维保单位应具备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提供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许可证、该投标人与该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参与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同时与同一个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协议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投标保证金: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 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 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 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号)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号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珠海路*号*楼B区
联系人:曾林燕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