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废止小额工程企业库及相关管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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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南沙区建筑和市政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含**个库)”、“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公路工程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和应急抢险工程服务单位储备库(两库合一)”、“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前期项目咨询单位库”、“南沙开发区(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审核咨询单位库”等小额企业库,同时废止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市政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管理细则的通知》(穗南住建[****]***号)。 废止后小额工程的发包,各建设单位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等内控机制,按照内控机制自主发包,保障项目发包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