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关于烟台市芝罘区宫家岛旧村改造(一期)21#商住楼2单元1704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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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烟台市芝罘区宫家岛旧村改造(一期)**号商住楼*单元****号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分摊面积:**.***平方米;房产用途:住宅;产权所有权人:张霞,单独所有。(特别说明:因该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涉案房屋如具备登记条件时,需首先登记至被执行人名下,然后才能将该房屋登记至买受人或承受人名下。相关过户税费无法确定,本院不予预留,办证事宜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相应税费依法负担,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拍卖底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照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相关拍卖流程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 刘法官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号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