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安全生产“五个一批”警示通报(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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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走深走细,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现将全县查处的第六批安全生产“五个一批”予以通报。一、典型违法行为*******部分叉车司机无作业人员证,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未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所属鲁广渔养*****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救生圈,未随船携带船员证书,给******责令返港整改、***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存在为非自有钢瓶用户充装燃气现象,且未与供气单位签订用气合同,给予*******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山东******在停业整改期间继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给予山东*******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层疏散通道内应急照明灯照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东营金******货物占用疏散通道总净宽度**.*%,给予东营金*******.**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责令停产整顿*******未办理质检、安检施工许可手续;施工现场无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吊篮无拆装告知手续;吊篮用木柴取暖并未配齐消防器材;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未一人一安全绳,责令暂停施工,已整改完毕。*、******临时用电未设置开关箱,临时用电乱搭乱接;架体变形,立杆不垂直,架杆锈蚀严重;模板支撑扫天杆单向设置搭设不连续,责令暂停施工,已整改完毕。各镇街、开发区,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惩重罚,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广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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