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待遇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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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骨干教师(第一、二层次)****学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温教人〔****〕***号)和《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县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的通知》(苍教师〔****〕***号)。现就做好****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待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体检(一)对象:凡****年没有参加过县教育局或所在单位组织体检的教育系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市县三名、省教坛新秀、市县三坛、市县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高级教师和教育硕士等优秀人才均可报名参加。(二)地点:苍南县惠民金域健检中心、苍南县人民医院、迪安健检苍南体检中心(自选*家单位体检)。(三)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上报办法: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于**月**日前将参加体检对象名单(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二、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疗休养和学习考察(一)对象:****学年度目标考核合格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市三名、市三坛、省教坛新秀、县三名,以上对象必须是****年以来从未参加过县教育局组织的人才疗养活动。(二)地点:待定。(三)时间:初定****年*月(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四)上报办法:参加对象于**月**日前经学校审核同意上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要确保与身份证上一致)、手机全号、教育虚拟号(附件*),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发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局人事科。三、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教科研奖励(一)奖励对象: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中取得教科研成果的对象。(二)奖励标准:****年**月至****年**月止通过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类专著奖励*****元;主持或执笔完成课题,根据课题奖次给予不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执笔人全额奖励,主持人减半,只参与完成的不予奖励,非规划课题减半)。(三)上报办法: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于**月**日前将申请表(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申请表纸质材料及教育教学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局人事科。四、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学年度目标考核奖(一)对象: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市县三名、省教坛新秀、市县三坛、市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等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并通过考核合格的对象(具体名单见市县考核结果通知)。(二)奖励标准:优秀人才学年度目标考核奖发放年限及经费按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获得多种荣誉的,只享受级别最高的岗位津贴和考核奖励。学年度目标奖励期限到未晋升高一级别荣誉的(或未获新荣誉),不再享受奖励待遇。五、优秀人才生活补贴(一)对象:通过提前招聘****年入伍具有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其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者国家“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或符合一定条件的紧缺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年新引进和提前招聘非苍南户籍和非苍南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二)上报办法: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月**日将优秀人才生活补贴汇总表(附件*)发到指定邮箱,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局人事科。联系人:池长仙老师,联系邮箱:******.联系电话:******。附件:*.****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体检人员一览表*.****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疗休养和学习考察人员一览表*.****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课题、著书奖励汇总表*.****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年度目标考核奖申报表*.****年优秀人才生活补贴汇总表苍南县教育局****年**月**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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