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无主违法建设自编③号的公告(〔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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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导村东上二街**号西侧*号西北侧**米的框架结构建筑物(下称“该建筑物”自编③号),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空置。  经查,该建筑物建设时未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报建审批文件,属于违法建设。经规划部门认定该违法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因该违法建设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依法公告如下:  请该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  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祥和路*号,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房屋照片、位置图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房屋照片、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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