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凤不动产公告字(2021)第015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谢凤英、彭文德*人的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凤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有效,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公告(联系电话:****-*******)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