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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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FAFZ*****
二、项目名称: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水******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 **** 号中标(成交)金额:经批复的项目中可研阶段勘察设计费及相关专题编制费(含必要的科研试验)的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世付,张礼兵,叶学林,刘颖欣,何宏斌,高升,张书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号文中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号水利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嘉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号水利大厦****室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