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临时购买攀登城市公寓居家集中居住点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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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临时购买攀登城市公寓居家集中居住点安保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临时购买攀登城市公寓居家集中居住点安保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参加询价供应商分别为: 供应商*:广东******,报价为******元,法人代表人为钟俊; 供应商*:广东龙翔******,报价为******元,法人代表为余全喜; 供应商*:融水苗族自******深圳分公司,报价为******元,法人代表为欧柏林。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凤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实施规定》(深光凤处办[****]***号)文件相关规定,****年*月**日海波同志主持召开本项目采购小组会议。供应商融水苗族自******深圳分公司项目服务费最低,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采购小组成员一致同意确定中标供应商为融水苗族自******深圳分公司,中标金额为******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融水苗族自******深圳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合同提供相关安保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履行本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税费;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服务结束或服务过程中安保服务人员离职、更换需要落实隔离管理等措施,所产生的服务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防疫政策要求有变,可根据需要调整服务区域,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凤凰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凤凰街道办事处第三办公区 联系人:贾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