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田寮社区购买四轮电动巡逻车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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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寮社区购买四轮电动巡逻车保险服务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田寮社区购买四轮电动巡逻车保险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家供应商: 中国************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审核中国************的资质,结合我街道办事处采购管理办法,该公司资质符合我方要求,选定中国************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中国************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零伍佰肆拾捌元陆分(¥**,***.**) 服务内容和承诺:提供为期*年电动巡逻车保险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新路**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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