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历史遗留矿山(第一批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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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号)有关要求,经宁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宁海县(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内起**日内与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受理单位: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件:宁海县(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清单.docx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