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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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三卢采购(****)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中:“*、有效投标报价为:投标报价不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家时(不含*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变更为 现变更为“(*)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家,按照所有有效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人* 家或以上,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范围内在基本分**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范围内在基本分**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卢氏县解放东路 联系人:雷宏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号 联系人:张旭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慧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