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司法局采购立法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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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司法局采购立法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FJGC[CS]*******-*-*)
一、项目编号:
[******]FJGC[CS]*******-*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司法局采购立法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FJGC[CS]*******-*-* 包*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层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FJGC[CS]*******-*-* 包*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C****** 其他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各派遣*名团队成员担任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司法局轮流值班,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和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协助完成年度立法及其他政府法制工作等(详见响应文件) 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人的执业律师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等(详见响应文件) * 年 符合行业标准等(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晓璐 (包*) 评审专家: 葛霞虹,卢国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FJGC[CS]*******-*-* 包* :****元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报价人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报价人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审查情况如下: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电子响应文件中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第*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的规定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第*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规定,资格审查情不符合要求,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福建三山律师事务所、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的报价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报价人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报价人及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福建三山律师事务所、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无。 *、采购结果确定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编号:[******]FJGC[CS]*******-*) *、备案编号:A-***-JC-******-B****-IDN。 *、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司法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