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石湾广场地下车库配电工程、佛山市禅城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石湾广场交通枢纽站配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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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石湾广场地下车库配电工程、佛山市禅******石湾广场交通枢纽站配电工程项目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年**月**日**时 至 ****年**月**日**时。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承诺第一候选*************.**唐波/粤****************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实现并网通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禅******联系人: 林工电 话: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兆祥路*号首层P*铺邮编:******投诉接收部门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人: /电 话: 电话:****-********传 真: /地 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号B*座七楼邮 编: 邮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工电 话:****-********传 真:****-********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楼邮 编:******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