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淮安市解放东路新民小区综合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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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解放东路新民小区综合楼***室房产公开转让公告交易项目名称淮安市解放东路新民小区综合楼***室房产公开转让项目编号HACQ-*******-QJP挂牌起始日期****年*月**日挂牌截止日期****年*月**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信息发布终结。标的物概况标的物坐落解放东路新民小区综合楼***室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使用期限权利性质划拨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层房屋现状房屋户型请见编号为苏(****)淮安市不动产权第*******号房屋朝向租赁情况未出租、目前属于空置状态装修情况户门为防盗门,分室门为普通木门,客厅、卧室地面为地板铺设,墙面及天棚均为乳胶漆粉刷,厨房、卫生间地面为地砖铺设,墙面墙砖贴饰,天棚为乳胶漆粉刷。抵押情况未设定抵押配备电梯未配备欠费情况无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万元)**.**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转让底价(万元)**.**转让人情况基本情况转让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南京市中山北路***-*号法定代表人:曾献兵经济类型:******(法人独资)转让人承诺我方现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转让人决策文件一、《******淮阴卷烟厂关于*处房产按照资产评估值处置的请示》(淮阴卷烟厂文件);二、《关于淮阴卷烟厂处置*处房产的批复》(******文件);三、烟草行业公文管理系统(备案编号SJ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特别告知 一、本次房产转让不得采用委托(含匿名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受让;二、意向受让人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意向受让人须满足淮安市目前购买商品房的相关管理规定,具备购买商品房资格;三、意向受让人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人方能协助受让人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人,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人当场结清,受让人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人受让人双方解除合同,受让人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人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人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意向受让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意向受让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意向受让人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意向受让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意向受让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不是境外投资者不提供)备查文件*、《******淮阴卷烟厂关于*处房产按照资产评估值处置的请示》(淮阴卷烟厂文件);*、《关于淮阴卷烟厂处置*处房产的批复》(******文件);*、烟草行业公文管理系统(备案编号SJ ********);*、评估报告;*、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房产转让合同》。其他说明一、意向受让人须报送的申请材料:(一)、意向受让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二)、意向受让人为法人应提供:*、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意向受让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二、申请程序:(一)本次公开转让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中“其他说明”中第一项意向受让人须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会员用户操作手册:(http://***.******.***.**/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abe**-***d-**f*-ac*d-dcbc**b***d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陈先生)。(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人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人协议转让。(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意向受让人须在成为最终受让人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受让人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物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号文件向转让人和受让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先生(交易中心)姜先生(转让人)联系电话****-*******************附件: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HACQ-*******-Q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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